有房地產買賣經驗的朋友們一定知道,不動產交易的【簽約】過程,買賣雙方一定要到場,理由:

1.首先、核對雙方身分及基本資料,確認是買賣的當事人或是被授權之人,才有資格進行簽約。

2.簽約過程讓買賣雙方見面,若任一方對於契約內容或是物件本身有疑慮,則可當場溝通清楚。

3.若溝通後還是無法順利簽約,則表示雙方歧見仍深,需要用時間換取空間,等待未來的日子再作打算。


從這個角度來看【馬習會】,就好像是買賣雙方(馬與習這兩人可能都是買方,也可能都是賣方)

坐在簽約桌上,大家先見個面、聊一聊,交流一下自己的想法。

若是沒有歧見,則雙方進行簽約;若沒有共識,則簽約未完成,擇日再談。

經紀人(仲介)很重視「見面三分情」這件事,大家一起見個面吃個飯,就算沒有什麼實質內容,仲介們也不覺得這樣是浪費時間

很多案件的價差很大,仲介運作很久也沒甚麼效果,反而是買賣雙方見了面之後,互相的感覺對了,一方主動降價、一方主動加價,成交!

當然,以現在的國內外氛圍來看,【馬習會】要斡旋什麼協議或是收取訂金擇日簽約,幾乎是mission impossible~(臺灣內部問題很多,大陸內部的問題也不少哩)

但就像老林上面說的,買賣雙方在簽約時都會有各自的疑慮及考量,代書要將一個約順利的簽完並不容易

再者,這兩位要考量的面向,也不單純只有【價金、付款時間跟屋況瑕疵】的問題,而是海峽兩岸十多億人民的權利義務的大題目!


中國(不動產標的),

這個中華人的共同家園,自從1949年國民黨政府撤退來台後至今已有半個世紀以上了

兩岸的最高領導人(買賣雙方)在分隔了66年後,今天總算要在第三地新加坡(簽約室?)見面

雖然雙方不斷透過特使(仲介)的運作,但是目前的氛圍還無法直接簽約(因為觀望房地合一的影響?)

不論見面結果如何,對雙方來說都是一個緣分,能夠親自面對面握個手聊一聊,好事一件

這一次雙方好不容易把和平的橋樑搭了起來(第一次見面談),日後各自的總統、主席(買賣雙方的繼承人?)若要再談,就有前例可依循了

無論如何,今天是海峽兩岸發展史上值得記念的一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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